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团获悉,北京团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《博物馆法》的议案。该议案由中国国家博物馆馆长王春法代表领衔提出,建议把制定《博物馆法》补充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之中,尽快启动立法程序,从根本上解决博物馆文物入藏渠道不畅等问题,为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律基础。据介绍,议案已被大会议案组接收。
议案中提出,目前我国备案博物馆总数已达6565家,并仍以每年200家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。许多博物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总分馆建设、考古发掘品配置、藏品馆际交流、文物鉴定和市场交易等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,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滞后和缺位。
当前“博物馆热”持续升温。王春法发现,在观众接待和运维保障压力激增下,我国博物馆管理体制相对滞后、运行机制不够灵活、藏品管理自主权缺失、经费筹措渠道不畅等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,迫切需要制定《博物馆法》来加快改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局面。同时,我国尚没有颁布专门性的博物馆法律,仅有《博物馆条例》作为法律依据,不仅法律效力层级低,而且已出台将近10年未作修改,不能满足博物馆事业飞速发展的现实需要。
王春法介绍,希望通过推动《博物馆法》立法,解决困扰博物馆事业发展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。首先是针对现阶段我国博物馆类型多样、隶属关系复杂的现实情况,从立法层面对博物馆的分类、性质、准入条件、职责权属等给予清晰界定和严格规制。
在谈到从根本上解决博物馆文物入藏渠道不畅问题时,王春法特别解释道,考古发掘是我国博物馆馆藏品来源的重要渠道,但综合性博物馆不具备考古职能。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,使得考古发掘单位最新发掘文物的分配移交问题十分突出,越是大型的综合性博物馆越面临考古发掘品入藏渠道不畅的问题。他坦言,“国家博物馆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最新的考古发掘品入藏。”
为解决这一问题,王春法在议案中提出,通过《博物馆法》立法,理顺考古发掘单位与博物馆、中央与地方在文物资源配置方面的关系,明确考古发掘品、司法罚没品中的文物艺术品、打击文物犯罪涉案文物的移交规程,最大限度发挥文物的作用,让文物真正活起来。
王春法还建议,希望通过立法引导博物馆建立权责明确、相互制约、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法人治理结构;明确非国有博物馆的法律地位,完善其准入程序、强化其藏品征管,填补其在市场准入、藏品真伪及合法性等方面的制度漏洞;拓展博物馆资金多元渠道,鼓励支持社会捐赠,破解博物馆资金投入不足问题,同时明确博物馆从业人员参与文创开发的合理收益分配。(范俊生)